投資半年泰達幣獲利上億?鹿港男被詐報警 兩車手被判刑

彰化縣施姓男子加入投資LINE羣,先後匯款5次購買泰達幣,被告知泰達幣獲利上億元,施男欣喜若狂,面交250萬元才知被詐。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騙取財罪分處沈姓、曾姓兩車手各有期徒刑1年7月、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施男2022年11月加入投資Line羣組,先後5次匯款50萬元以下「小額」買泰達幣,經常到詐團要他下載投資APP查看漲幅,2023年4月詐團謊稱已獲利上億元,施男要求結算爲臺幣領出,詐團要求再加碼投資50萬元,後來稱運送大額現金需運送費200萬元,施男付現後就可領億元,結果錢給了,Line和APP資料都消失,施男始知被騙而報警。

沈男辯稱,沒加入詐團,是應徵虛擬貨幣業務員工作,依指示拿免責聲明給客戶籤,並確認電子錢包地址正確之後,請主持工作羣組的「郭總」打幣到客戶指定電子錢包,再跟客戶取款,收得款項交給「郭總」指定的會計。曾男辯稱是個人幣商,沒加入詐團,因加入臉書虛擬貨幣買賣交流羣組,根據一名網友給的資料向施男收金現,他把虛擬貨幣轉給施男,真的有交易。

彰化地院審酌沈、曾二人正值青年,有謀生能力,竟依詐團成員指示參與犯罪組織、加重詐欺取財、一般洗錢行爲,嚴重危害金融秩序與社會治安,考量兩人到案後鳥佔認犯行的犯後態度,未與施姓被害人達成調解,兼衡兩人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臺南市沈姓。曾姓兩車手有期徒刑1年7月、1年4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