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師收110萬元“遷墳費”被訴案,發回重審
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胥輝
湖南嶽陽退休教師付靈芝收取礦企110萬元“遷墳費”一年多後,被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一審獲刑10年。4月22日,澎湃新聞從付靈芝親屬處獲悉,岳陽中院近日二審裁定,撤銷岳陽縣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由於付靈芝現已75歲高齡,且身患疾病,家屬曾申請取保候審,但被駁回。此前,付靈芝一直被羈押在岳陽市廣濟醫院監管病房內。
岳陽市中心醫院3月18日出具的兩份《暫予監外執行犯罪(被告人)病情診斷意見書》顯示,付靈芝既往病史爲“多發性腦梗死、基底動脈延長擴張症、顱內多發動脈瘤、高血壓病2級、頸動脈斑塊”。但鑑定意見認爲,付靈芝未達到保外就醫標準。
付靈芝兒子付小飛告稱,他已向岳陽縣檢察院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申請由檢方審查對付靈芝採取羈押性強制措施的必要性,同時還申請進行檢察聽證。目前,檢方尚未正式回覆。
退休教師被判敲詐勒索,二審認爲“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退休教師付靈芝成爲犯罪嫌疑人時,已74歲。
據付靈芝案一審判決書,岳陽市暢佳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暢佳公司)在步仙鎮松溪村開發建設礦山,付靈芝父母的墳墓在礦區內。由於建設需要,2020年至2021年,在暢佳公司的主導下,礦區內其餘10餘座墳墓已遷走,只剩付靈芝父母的墳墓。
該判決書稱,暢佳公司與付靈芝多次協商遷墳事宜未果。礦企認爲付靈芝要的“遷墳費”太高,雙方未再談判。2021年7月,付靈芝向相關部門反映暢佳公司違規採礦;同年8月,他在湖南當地問政平臺“紅網”再次發帖舉報暢佳公司,暢佳公司後通過鄉政府、村委會人員居間協調,賠償了付靈芝110萬元“遷墳費”。
拿到“遷墳費”一年多後,付靈芝被岳陽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立案,並於2023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26日,岳陽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付靈芝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同時需退賠被害人合法所得104萬元。付靈芝和家屬對該判決結果不服,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家屬稱,付靈芝身體有疾病,當地看守所拒收,將其關押在岳陽市廣濟醫院的監管病房。
付靈芝的兒子付小飛告訴澎湃新聞,最初,他因無法提供父親被刑拘後的病歷材料,申請取保候審被駁回。
付靈芝被刑拘前的相關病歷資料顯示,其身患腦梗、基底動脈瘤、肝功能不全、高脂血症、肺氣腫、脂肪肝、膽囊炎、頸動脈硬化等多種疾病。
岳陽市中心醫院於2024年3月22日作出的病情診斷意見書顯示:付靈芝患有高血壓病和顱內多發動脈瘤,屬於腦血管意外高危人羣,存在再發腦血管意外的風險。
4月3日,岳陽中院作出二審裁定,認爲“原判決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岳陽縣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病情診斷意見書稱未達保外就醫標準,家屬:已提出重新鑑定
付小飛表示,他將繼續爲父親做無罪辯護,並申請岳陽中院提級管轄此案。而現在,他認爲最緊迫的事情是,其父親今年已經75歲高齡,身體狀況堪憂,他希望法院儘早批准其取保候審的申請。
付小飛告訴澎湃新聞,在二審程序中,辯護人提出了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岳陽中院根據申請,依據《暫予監外執行》對付靈芝進行了病情鑑定。
岳陽市中心醫院3月18日出具的兩份《暫予監外執行犯罪(被告人)病情診斷意見書》顯示,對付靈芝的診斷意見爲:多發性腦梗死、基底動脈延長擴張症、顱內多發動脈瘤、高血壓病2級、頸動脈斑塊。診斷認爲,患者系腦血管意外高危人羣,有再發腦血管意外的風險。
另一份診斷意見書顯示,診斷爲“高血壓病2級、高脂血症、空腹血糖升高:糖尿病?經醫院評估:高血壓病達到很高危程度,但無明顯靶器官損害依據”。
不過,兩份鑑定意見書認爲,根據湖南相關部門“《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標準,未達到第三(4)、第十九條診斷標準”,付靈芝未達到保外就醫標準。付小飛認爲,兩份診斷書違背醫學常識,將一次整體的病情鑑定分割爲兩次單獨的鑑定,且無視診斷結果,他已向岳陽市中院和岳陽市中心醫院提出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