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穩穩的幸福”!無錫多部門聯合打造失能老人監護新格局
現代快報訊(記者 朱鯨潤)12月17日,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失能老人監護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相關內容。《實施辦法》由錫山法院聯合司法、民政部門共同制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集“篩查報告、監護確定、履職監督、監護干預”爲一體的失能老人監護保障機制。
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實施辦法》在原先法院受理案件後被動發現失能老人監護問題外,增加了村委社區主動調查、篩查途徑,讓更多的失能老人進入被關注範圍,便於民政等部門跟進處理。在監護人的確定方式上,《實施辦法》總體上採取“倡導意定監護、鼓勵協議監護、村委指定先行、法院指定兜底”原則,按照失能老人民事行爲能力情況,製作《意定監護協議》《指定監護情況調查表》《被監護人訊問筆錄》等模板,指導職能部門規範推進失能老人的監護確定程序,對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了細化。在確定監護人後,《實施辦法》創新引入監護監督制度,對監護事務如資產保管、費用列支等進行全流程監督,對監護人形成制約。此外,《實施辦法》倡導建立監護登記管理制度,對失能老人指定監護、意定監護情況進行動態管理,以便於後續根據需要與長護險、家庭病牀等民生項目進行銜接。
據介紹,日前在無錫,有四位子女但仍陷入養老困局的章老太太已經成爲《實施辦法》發佈實施以來第一位受益人。
章老太太數年前罹患阿爾茨海默病,但她的四名子女相互推脫、不願照顧,最終由村委代管並墊付醫藥、護理費12萬元,經法院判決,四名子女平攤了村委墊付費用,但因無人願意擔任監護人,章老太太后續贍養問題依然無法解決。《實施辦法》實施後,在法院和當地司法所的指導下,老人子女向當地村委提交了指定監護人申請書,村委根據《實施辦法》的指引,對四位子女的經濟情況、家庭環境、監護意願等進行全面調查,同時結合章老太太目前的生活狀況和個人意願,最終作出指定監護決定書,指定三兒子作爲監護人,並確定大女兒爲監護監督人。同時,在監護人的召集下,四子女通過人民調解對章老太太后續照顧護理、贍養費用承擔達成一致意見。
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新舉措打破了以往各種監護確立形式彼此共存、但難以均衡發揮應有效用的局面,在釐清職能前提下由法院、民政、司法、當地村委等形成保護合力,對有效保障老年人權益、鈍化社會矛盾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