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嬰中心虐童 南市社會局開罰24萬元勒令停辦1年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會同警方前往涉嫌虐童的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調查。(社會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派員調查涉嫌虐童的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社會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新親親奶瓶託嬰中心被控虐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透過該託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檢視及相關工作人員訪查資料等綜合研判後,25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該託嬰中心裁罰24萬元,並勒令停辦1年,還對其他4名不當照顧工作人員依其情節嚴重程度分處6至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分別是負責人蘇佑璟、托育人員李香君、行政人員顏秀哲。

社會局表示,目前該案已由臺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中,市長黃偉哲也指示社會局家防中心全力配合偵辦,並於25日上午將影片證據送臺南地檢署,後續全力配合檢警偵辦,共同捍衛兒少權益。

社會局指出,經查該託嬰中心因連續多次知悉托育人員有不當之照顧行爲,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卻未依法通報,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社會局判定其情節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性。

社會局還說,依目前掌監視錄影畫面,該託嬰中心負責人、2名托育人員及1名行政人員等4位行爲人都有不當照顧事證。其中,蘇佑璟、李香君及顏秀哲等3人,因重複且多次對幼兒不當對待,情節嚴重,各處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鄭姓托育人員因不當行爲較輕微則處6萬元罰鍰。

至於該託嬰中心勒令停業後,相關兒童就託權益,社會局也將盡力協助家長轉託事宜及媒合托育資源,並且對該負責人經營的另一家託嬰中心,進行檢視監視錄影畫面,確認平日照顧情形。

黃偉哲強調,臺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社會局一定要追究到底,並與檢方積極合作調查本案,對於託嬰中心有疑似保母或教保人員對於幼兒有粗暴的動作,市府絕對深度追查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的速度裁罰,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