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下週五起暫停營運 交部邀談:到偏鄉服務可因地制宜
▲Uber宣佈2/10停業,司機首當其衝叫苦。
交通部2日對Uber祭出首波裁罰書,並勒令歇業,而Uber隨即就宣佈,將於2月10日起暫停臺灣服務。對此,交通部表示,樂見Uber在臺停止現行不合法規服務,但歡迎未來有更建設性合作,並重申納管、納稅、納保險立場不變。不過,對於目前國內公共運輸服務不及的地區,交通部表示,將以「因地制宜」的角度,進一步研議納入私人運具共乘、分享的可行性,Uber如果確有投入偏鄉服務意願或有更具體的建議,皆可進一步與各部門溝通。
「Uber」條款上路後,據公路總局統計,截至上月20日,針對Uber公司與合作司機共開出48張舉發單,在春節期間還有各開出2張,2/2首度開出22張處分書。Uber公司部分的11張處分書共開罰2億3100萬元,並勒令歇業;司機部分同樣也開出11張處分書,每人開罰10萬,共110萬元。 公路總局表示,剩餘還有78張處分書今起將陸續開出,合計100張處分書累積罰款金額高達12億1千萬元。
▲Uber宣佈2/10起暫時停止臺灣服務,交通部:樂見。
對此,Uber昨也閃電宣佈將從下週五(2/10)起暫停臺灣服務,交通部今則表示,樂見Uber面對國內法令主動釋出暫停未依法提供客運服務的想法,並期盼藉由此一良性開端,讓雙方未來的對談能夠更具建設性。
交通部說,政府期待創新產業及新經濟模式在臺灣發展,也歡迎國外資金與技術來臺,「從未否定Uber相關創新科技的應用」,但政府長久以來對於Uber在臺營業必須「納管、納稅、納保險」的主張與堅持,是基於Uber提供運輸服務的事實下,必須與其他同樣從事運輸服務的業者,肩負同等的責任及義務。
▲Uber被勒令歇業宣佈2/10起暫停臺灣服務,賀陳旦:不希望走到絕路。
對於Uber聲明提及承諾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一事,交通部表示,Uber1月宣佈將與合法計程車業者合作,於臺北地區推出「UberTaxi」服務,政府樂見其成,但在公共運輸已有一定發展的都會地區,並沒有再開放自用車作爲營業使用之空間及合理性。
交通部說,歡迎Uber依法納管,對於目前國內公共運輸服務不及的地區,也會將以「因地制宜」的角度,進一步研議納入私人運具共乘、分享的可行性,Uber如果確有投入偏鄉服務意願或有更具體的建議,皆可進一步與各部門溝通,交通部定會以開放的態度來檢討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