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行前員工 疑不滿老東家搶店內現金 

吳姓男子涉嫌行搶前東家店內現金,雖事後歸還,仍被警方依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於3月18日下午3時接獲轄內瓦斯行報案,放置於桌上1萬4200元遭吳姓前員工搶走,警方獲報後立即由偵查隊及博愛所組成專案小組着手調查,發現吳姓男子涉有重嫌,即至吳嫌仁德住處通知到案說明,吳嫌對其犯行坦承不諱,錢已歸還前同事帶回。

警方調查吳嫌目前無業,無一定經濟來源,即至先前服務之瓦斯行,趁店內店員一時不注意,動手將桌上的1萬4200元取走逃逸。吳嫌行經民族路與北門路口處,看見以前同爲瓦斯行的員工同事,即將所搶奪而來的金錢全數丟棄還予該員工,並大聲陳述「這是你家的錢,拿去啦!」。

案經該員工返還贓款店家後,警方立即結合犯嫌作案車型,比對係爲吳嫌無誤後,始至其住處通知其到案說明,偵破本案。吳嫌對爲何搶奪老東家的錢,事後還歸還其前同事帶回,僅供稱案時情緒較激動,等平靜後即歸還贓款。警方懷疑吳嫌與老東家之間可能有糾紛全案偵訊後依搶奪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