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照顧失智症老人 忘了這件事法官判賠10萬多元

外籍看護薇薇2020年在老人養護中心負責照護一名失智老婦,但她忘記拉起病牀圍欄,致老婦不慎摔下牀而受傷住院,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薇薇須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3000元看護費。(本報資料照片)

外籍看護薇薇2020年在老人養護中心負責照護一名失智老婦,但她忘記拉起病牀圍欄,致老婦不慎摔下牀而受傷住院,刑事部分她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家屬提告求償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薇薇須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3000元看護費。可上訴。

家屬提告主張,老婦因罹患失智症由安養護中心照護,薇薇是負責照顧的看護人員,但2020年6月19日凌晨她將老婦的病牀圍欄放下協助就寢後,疏未將病牀圍欄拉起固定即行離開,致老婦不慎自牀上跌落。

老婦因此受有蜘蛛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血腫、頭部前額撕裂傷等傷害,送醫入院後第1天,因無養護中心之看護人員在院照護,便由家人請假陪護,薇薇須賠償家人看護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00萬元。

臺北地院認爲,薇薇照護罹患極重度失智症之人時,本應隨時注意狀況,併爲必要之輔助措施,但她卻疏未將病牀圍欄拉起固定即離開,應負過失不法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判賠10萬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