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每日服務不得超過12小時 工會反映:難執行
新北市勞工局日前召開「外送平臺業社會對話」,邀集交通局、外送工會、外送業者、學者專家討論外送員工時等問題。(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市新北市議會法規會審畢,今交付大會二讀,未來將規定外送員每日服務期間不得超過12小時、外送平臺業者須爲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元的意外傷害險及提供職業、食品及交通安全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消費交易紀錄保存等。但工會認爲,外送員可跨平臺服務,限制每日12小時上限,未來恐無法執行及稽查。
新北市勞工局日前召開「外送平臺業社會對話」,擴大邀集交通局、外送工會、外送業者、學者專家,就「提供完整保險保障」、「避免工作過勞」、「實施教育訓練」、「提供契約內容文件」、「建立溝通管道」等5大議題進行討論。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兼發言人蘇柏豪,以及「新北市食品雜貨運送職業工會」理事長林芳喬都反映,外送員可跨平臺服務,限制每日服務期間12小時上限,未來恐無法執行及稽查,且將導致外送員分散至多個平臺,以賺取預期的報酬。
此外,平臺各項資訊不夠透明,經常片面變更勞務報酬演算標準,動輒祭出停權處分,且未嘗試建立有效溝通管道,難以有效解決紛爭。加上外送員用路時間長、事故機率相對高,工會提議「平臺補助購置營業用機車第三責任險及行車紀錄器,並提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實支實付部分至10萬元」,平臺代表亦允諾攜回研議。
出席會議的外送平臺業者有Uber Eats、有無外送、Cutaway、GOGOX、全球快遞,Foodpanda、街口外送及Lalamove則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