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3年碰瓷21次,專挑勞斯萊斯、賓利、保時捷等豪車下手,法院:獲刑6年,罰款6萬

10月18日,新民晚報報道一起開車碰瓷案件。駕駛紅色杜卡迪在外灘風馳電掣,回家在新買的濱江大平層上俯瞰江景……這樣一名令人豔羨的短視頻網紅博主實際上是一名詐騙犯,3年來“專攻”勞斯萊斯、賓利、保時捷、埃爾法等豪車進行“碰瓷”21次。

小黃從小父母離婚,由於疏於管教,曾因犯搶劫罪、聚衆鬥毆罪被法院判處刑罰。服刑結束後,小黃就與父親老黃生活在一起,儘管家中老人在小黃出獄後一再叮囑老黃要管好兒子,老黃卻因生意繁忙無暇顧及,小黃只能遊手好閒地做一些外包的臨工,在2019年又因散佈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五日。小黃在考出駕照過了實習期後,就“繼承”了老黃的汽車,併購入一輛摩托車,在某短視頻平臺做起了摩托車網紅。但老黃髮現,小黃駕駛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奇多,老黃暗暗懷疑是否其中藏有貓膩,但最終不了了之。

於先生是一名有着20多年駕齡的老司機,任職於某建設管理公司。2021年他駕駛着公司的豐田埃爾法牌汽車正常行駛在2號車道上,準備向左側1號車道變道。於先生通過後視鏡觀察左側1號車道,發現小黃在1號車道上行駛緩慢且與自己的距離很遠。於是於先生慢慢向左側變道,可沒想到小黃的轎車突然加速衝了上來,與自己的車發生了碰撞,造成車左後側損壞,對方車輛右前角損壞。

發生事故後,小黃十分囂張地對於先生說:“你變道未讓直行,你全責,你不認可也沒關係,我知道你開豐田埃爾法肯定是幫老闆開的,不認可的話,車子扣進去1個月我耗得起,你耗不起......我就故意撞你車的,我陪你耗着。”後二人在現場等待交警處理。

等民警到達現場,小黃咬住繫於先生不當變道導致該起車禍。於先生心想因公司的工作在身,確實無法消耗在現場,因此明知小黃故意撞擊自己的車輛,也只能自認倒黴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後通過保險公司向小黃進行理賠。

無獨有偶,2022年,王先生駕駛特斯拉汽車從某酒店停車場駛出,王先生看到西側有一輛紅色摩托車向自己駛來,但車速並不快。王先生在看到有摩托車駛來後已經放慢了速度,可是摩托車車主小黃仍然撞到了車輛左前門上,並倒在地上。小黃稱:“摩托車倒地的時候壓到了自己的腳。”交警到場後認定王先生爲事故的全責方。但王先生髮現小黃走路正常,沒有提出需要120救治,甚至在交警開完事故認定書後自行駕駛車輛離開現場。

經查,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間,小黃因駕駛小型轎車、摩托車在本市多處道路採用故意撞擊其他車輛的方式,造成對方車輛因變道、轉向或逆向引發事故的假象21次。

在汽車事故中,小黃預先想好哪個部位需要更換零件,甚至預先下了訂單,再有針對性地發生事故;在摩托車事故中,小黃預先換裝事故中要損壞的零件,拆除防摔裝置,購買準備事故後用於定損的手機、頭盔等物品,在“萬事大吉”後駕駛摩托車外出“尋找獵物”。待對方車輛駕駛人自認或交警認定對方負事故全部責任後,騙取對方車輛保險公司理賠款共計人民幣40餘萬元。

2023年3月,法院在審理小黃提起訴訟的一起摩托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案件中發現,小黃曾經因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公司理賠的次數過多,明顯不合理,存在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嫌疑,於是向公安機關移送相關線索後案發。

同年6月,小黃被長寧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該院經審查後認爲,犯罪嫌疑人小黃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長寧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24年9月,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小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檢察機關在此警示,廣大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提高防範意識,遇到類似惡意製造交通事故“碰瓷”的情況要保存好行車記錄儀的錄音錄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注意辨別現場情況,發現問題後交由保險公司或交警部門依法妥善處置,不給騙保分子可乘之機。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