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超哥駕藍寶堅尼撞男大生 天價賠償調解破局全案確定

網紅超哥駕車撞傷騎士,士院二審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圖/中時資料照)

YouTuber「超哥」黃伯超,去年駕車行經北市西寧北路,追撞前方李姓機車騎士,李男提告過失傷害,士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超哥」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不滿上訴,案經調解仍未達成共識,士院二審今天(12日)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超哥」去年5月10日晚間9時許駕駛藍寶堅尼跑車,行經鄭州、西寧交叉口,左轉後不慎撞上前方李姓機車騎士,「超哥」自知理虧,拿出6000元賠償,但李男返家後,認爲有頸椎退化、脊椎側彎等傷勢,賠償不足以彌補,提告傷害罪,一審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李男認爲一審簡易判決處刑太輕,上訴二審,上月開庭結束,「超哥」稱對方要求27萬賠償,他帶足現金進行調解,對方卻提高至200萬美金,因爲他喪失打大聯盟的機會,摺合損失的金額,要求鉅額的賠償,超哥拒絕並稱「你是在講啥米碗糕!」

二審今天(12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依過失傷害罪對於超哥判處拘役10日,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