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是時間管理大師 送女兒補習去偷腥!正宮怒告討百萬
丈夫趁載女兒去補習班時,與曾姓小三約會、互動親密,程女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AI生成圖)
新北市一名程姓女子,2001年9月30日與阿國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2022年9月阿國的日常行爲有異,還經常行蹤不定,程女僱請徵信社調查,竟發現曾姓女子固定在每週二、四、六,趁阿國載女兒去補習班時,在補習班附近約會、用餐,不僅頻繁見面還互動親密,憤而想2人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程女指控,阿國與曾女不僅言語交談曖昧,還不時結伴出遊、吃飯,並毫不避諱在大街上牽手,互動如同男女朋友一般,2人間的親密行爲,已超過一般朋友正常社交行爲分際,逾越已婚者與配偶以外之人,互動往來所能容忍之範圍,共同侵害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曾女則是辯稱,程女取得她與阿國在車內的影像與對話,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縱使她偶有戲謔、稱讚、曖昧的言語,但未獲阿國積極迴應,明顯與愛戀中男女互動狀態迥異。
阿國辯稱,程女取得阿與曾女的影像與對話,是透過無故安裝在他父親所有的小客車,侵害隱私權及自主權,程女委由他人監視、竊錄行蹤也屬違法。縱使程女基於配偶身分上之權利及利益應受保護,但程女提供的錄音及譯文內容,難認有逾越分際之舉措。程女所提供的照片中男女,並未有極度親密肢體接觸,難認足以破壞她的家庭生活。
法官勘驗錄音內容顯示,阿國與曾女對話曾提及:「親一下」、「被看到啦」、「愛你,晚上再聯絡,掰掰」、「就快點跟他離婚就決定了」、「就像妳屁股翹高,我就會先弄後面的」。
法官審酌,阿國與曾女的逾矩行爲,加劇婚姻之傷害,家庭關係已難圓滿,程女遭受侵害導致精神承受巨大痛苦,並因此前往身心科就診。日前依法宣判,程女向得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