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訂兒少例外報導原則 綠委:未修法前恐仍觸法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發生在2年前的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媒體受限於兒少權法,未報導揭露。衛福部昨稱是媒體誤解,1個月內將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表示,衛福部應先明確說明在什麼情況下,尤其是揭弊型,掌握一定程度證據下可以公佈,就算不對外公佈,也要告知相關學校家長情況,避免持續有孩童受害。

臺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案,媒體受限於「兒少權法」,集體噤聲,不敢揭露相關資訊,衛福部昨天稱,這是媒體誤解規定,幼兒園不在限制範圍,且「兒少權法」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將於1個月內邀集通傳會(NCC)、媒體代表等,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

林月琴認爲,在相關法規尚未修法前,裁罰權在於地方政府,即便監察院已經公開校名、加害者姓名,但依現行法規,媒體報導還是有被開罰的風險,衛福部不應該在修法及訂出例外報導原則前,就對外喊話可以報導校名。

林月琴指出,衛福部沒有意識到近年來孩童受到不當對待、虐待案件越來越多,應該要調修法規,否則媒體不報導,市府沒壓力,家長在不知情一直把孩子送到幼兒園;因此,她主張修法,比照國外公佈校名,加害者姓名,並擬定報導原則,避免有心人挾怨報復。

至於媒體報導原則,林月琴建議,對於已經啓動調查的兒少案件,在不公佈受害個案姓名、年齡、性別等可讓人識別身分的資訊外,應該要公佈學校校名,讓家長能有警覺性,避免有類似案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