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販售紅魔電競手機 NCC開罰伊瑪格科技130萬元

NCC表示,已要求伊瑪格科技1個月內提改正計劃,不改正可連續開罰。

NCC表示,伊瑪格科技代表人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分別各處罰鍰新臺幣60萬及5萬元。另該公司代表人執行其職務,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且有故意或重大違失,爰依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並同處以相同罰鍰,故伊瑪格及謝姓負責人共裁處新臺幣130萬元,並命該公司於文到1個月內提出改正計劃,倘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裁處。

根據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明定,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覈准,始得製造、輸入。另同法第66條第1項亦明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智慧型手機因需要透過4G或5G技術進行通訊,故屬於NCC於109年9月16日公告之「應經覈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販賣該類產品,須符合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

NCC呼籲,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應依規定向NCC申請覈准,始符合規定,如欲於國內販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則器材須先經NCC審驗合格,以確認符合NCC技術規範,降低電波干擾風險。

NCC最後提醒,消費者於網路平臺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先確認商品網頁是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及產品型號,同時可至NCC網頁(https://gov.tw/hwi)查詢確認該標籤號碼及器材型號是否正確,以避免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