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郭臺銘收購連署書涉違選罷法 統促黨副主席李宗奎等8人今遭起訴

統促黨副主席李宗奎去年涉受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委託,用300元爲對價向民衆收購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與藝人賴佩霞參選總統、副總統連署書。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李宗奎共8人。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10月間,李宗奎受陳仲明委託,以300元爲對價向民衆收購連署書,另找來員工許淑玲、司機賴俊瑋、友人郭優能、王繼榮、高峰、賴的女友潘貞竹等人,向不特定民衆收購連署書,每人蒐集數份至上百份連署書,各收取數千元至50萬元不等賄款。

檢方查出,女子王鳳瑛未經同意或授權,將5人的身分證影本黏貼再連署書後,另僞造簽名,將連署書交給許淑玲,損害證件遭冒用的5人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對連署書管理的正確性。

去年北檢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6處,訊問李宗奎等8名被告及3名證人,訊後諭知李宗奎60萬元交保、其餘7名被告分別從4萬至15萬元交保。

檢方認定,李宗奎等8人所爲,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人被連署罪;王姓女子則涉犯刑法之僞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今依法提起公訴。另依法宣告沒扣案賄款。

統促黨副主席李宗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