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有沒有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我們都知道,職工結婚會有婚假、懷孕會有產假,但是如果是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懷孕了,用人單位應不應該批產假呢?
一、未婚先孕女職工是否有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可以看出,《規定》裡指明享受產假的是已經懷孕的女職工,並沒有要求女職工是不是已經結婚。因此,職工未婚單身懷孕了,照樣可以享受產假待遇。
二、懷孕生育的職工還有以下優待
1、領取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是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標準是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
2、報銷醫療費用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3、擁有額外哺乳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勞動安排有優待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另外,懷孕的女職工可以受到特別保護,法律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