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登山 保了登山險也不賠

登山險年齡保額限制及參考保費

日前臺中市政府通過「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未來除了登山要投保登山險,若發生山難,市府可向民衆收取保險理賠以外的搜救費用。但產險業者表示,理賠要件有但書─未經許可登山,即使投保登山險,產險是不會理賠。

登山險從103年5月開始銷售,由於法令並沒有規定登山者一定要投保登山險,因此登山險的銷售狀況一直很普通。目前約有7家產險公司銷售登山險,產險公會表示,登山險銷售件數最多應是富邦產,其他產險業者銷售件數都不多。

富邦產險表示,透過風險意識宣導,登山保險銷售狀況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今年前5月累計件數約500件、保費約100萬元;相較去年同期簽單保費約66萬,雖然銷售件數和投保人數不多,但成長率已達51%。

產險業者表示,在臺中市府的「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若未來經臺中市議會通過之後,未來民衆進入特殊管制山域,隊員或領隊應具備緊急救護能力,禁止於颱風天強行入山,否則遇到登山事故,臺中市府可向民衆收取保險理賠以外的搜救費用,另外登山者也一定要投保登山綜合險。

但產險業者也表示,若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或於災害防救法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之警戒區,或於其他經公告禁止進入之區域所發生的緊急救援費用,即使登山者投保登山險,此緊急救援費用是屬於登山險不理賠事項,這筆費用還是由登山者自付。

另外目前國內銷售的「登山綜合保險」,國泰產險表示,登山綜合保險僅承保在中華民國境內,也就是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及政府統治權所及地區,若是要攀登海外(含大陸)的高山,該登山險並是不適用。

國泰產險指出,登山險承保範圍爲因參加登山活動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因登山事故導致必須支付的搜尋、醫療運送、遺體移送費用。承保對象則以參加登山活動爲目的,同行登山人數達5人以上的羣體成員,若是投保人數少於5人時,無法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