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泄火他從16樓扔下滅火器

近日,記者從新平縣公安局獲悉,新平縣男子張某爲了發泄不滿,竟將擺放在樓道的消防滅火器從自己居住的16樓高空拋下。

2月21日18時許,張某在家裡喝酒後,又到朋友家繼續喝酒。2月22日凌晨1時許,醉酒的張某回家後,想起自己父親在世時曾在此小區當過保安,但父親過世後小區物業的賠償讓張某感到不滿,張某認爲此事對他傷害很大。爲了發泄心中的怒火,加上醉酒狀態,張某便從樓道消防櫃內拿出滅火器,從居住的16樓拋下,所幸張某拋滅火器時是凌晨,小區人員流動性小,被拋的滅火器只是砸到路邊的綠化帶,未造成其他重大損失。

新平縣公安局桂山派出所出警後,經過查看監控錄像,很快便找到了從高空拋滅火器的張某,並帶他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訊問,張某如實供述了高空拋物的違法犯罪事實,並對自己的一時衝動表示悔恨。

目前,張某因高空拋物被新平警方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報記者 管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