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斷電施工爆工安意外 高鐵公司回應:無隱匿情事

立委王鴻薇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指出,高鐵5月11日新竹至苗栗段發生工安意外,未依規定斷電施工,造成一名工人手腳遭電擊受傷。圖/立委王鴻薇辦公室提供

立委王鴻薇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指出,5月11日新竹至苗栗段發生工安意外,因未依規定斷電施工,造成一名工人手腳遭電擊灼傷。臺灣高鐵公司表示,主因承商人員未依SOP作業造成感電意外,經送醫檢查確認無礙,依鐵路行車規則相關規定,無須通報鐵道局,並無任何隱匿情事。

高鐵公司表示,此案發生於5月11日凌晨非營運時間內,負責執行隧道排水溝清洗的承商人員,未依SOP作業造成感電意外,所幸該員完整穿戴防護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電工帽),經送醫檢查確認無礙且無須住院,因而未通報相關勞檢單位,且依鐵路行車規則相關規定,也無須通報鐵道局,並無任何隱匿情事。

高鐵公司指出,當日立即啓動調查,並召集承商及相關人員進行檢討,除取消廠商違規人員安全認證資格,重申接地作業規定,後續另將以此案例向所有承商加強安全宣導,防範類案再度發生。

高鐵公司強調,對近期發生工安事件至爲重視,將整體評估承攬商各式作業流程,找出其中可能發生危害風險,加強透過督檢項目及查覈,以降低工安意外發生機率。另有關0409烏日基地案,相關檢討改善措施也持續推進,除強化相關作業規範,並持續透過維修前勤前會議落實管制措施,以提升人員維修作業安全知識與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