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人逃漏稅…建設公司開逾1億「不實發票」 老闆判刑1年

張姓男子開設建設公司,有意經營養老院。公司尚未營運,卻開出總額1億1千多萬元不實統一發票,幫助其他公司行號逃漏稅約291萬元觸法。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是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做的,他不知情,但法官查出付款籤回單有蓋用張的圓章,不採信辯詞,依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罪判刑1年。

判決指出,張男在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30日,擔任他所創設的建設公司負責人,之後更換登記負責人爲張男的兒子,但張仍爲實際負責人。

張男的建設公司從2018年7月起,在無進、銷貨的情況下,開立122張、銷售額合計5538萬多元,稅額近277萬的發票。公司另開立127張、銷售額6026萬多元,稅額301萬多發票,供15家業者充作進貨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稅額,逃漏營業稅291萬多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稽查發現異狀,函送基隆地檢署調查,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張男。

張男辯稱,開公司是想開養老院,案發期間還在籌備階段,不需要開立發票,他也不曾開立公司發票。他請專人幫他做帳,也信任對方並全權處理,對方也向他說不用管發票的事,實際違法的人是幫他做帳的人。

法官傳喚幫張男作帳的人出庭證稱,以前在會計師事務所兼職,張男是事務所的客戶。他只是負責跑腿,照老闆指示把文件交給張男、拿回來或交給其他公司的人。他不清楚張男的公司有沒有開立不實發票,資料都放在公文袋裡,他不會去看。

法官查出,張男的公司發票是他親自去稅捐機關臨櫃領取,並稱沒開出去,是作帳的人向他拿空白髮票去開立。法官提示相關業者付款籤回單,有蓋用張男圓章。張辯稱,有名男子曾經拿他的圓章,說要寫一下東西就還他。

法官認爲,張男在名下公司無實質營運下,將空白髮票及印章交給他人使用,豈能空言對於開立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不知情,推諉責任,辯詞不足採信。在無積極證據認定犯案者另有其人,張男指毫不知情唯一合乎經驗法則解釋,就是身爲公司登記及實質負責人的張男所爲。

張姓男子開設的建設公司開出1億1千多萬元不實統一發票,幫助其他公司行號逃漏稅。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罪判刑1年。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