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修復建材難尋? 北市文化局:以舊料為來源 尚無需求
學海書院進行文資修復。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坐擁全臺三分之一古蹟的城市,但修復面臨諸多限制,臺北市議員詹爲元指出,尤其修復建材的取得極爲困難,當初北市層提出文資建材銀行概念,但卻石沉大海。文化局表示,北市文資修復是以原有舊料爲來源,並委託修繕廠商,自行尋覓建材,目前沒有反映需求。
詹爲元表示,臺北市擁有全臺最多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等多達569處,但是文化資產修復卻面臨許多挑戰,不論是專業技藝的人力、相關法規的限制,又或是修復建材的取得,都成爲文資保存修復的巨大阻礙。
詹爲元說,特別是修復建材部分,北市府曾於民國110年提出「北部文資建材銀行評估計劃」,亦即收集非列管老舊建築拆除後的建材,在將這些建材透過編碼造冊進行整合後,媒合給需要修復的文化資產使用,解決了修復過程中建材取得難題,也符合環保創新概念。
然而,他說,北市府認爲最後評估要由中央主導地方輔助,但是中央遲遲沒有回覆,導致計劃無疾而終。而當時報告建議中央成立跨縣市虛擬建材銀行之前,能建立線上平臺,地方負責數據上傳、內容維護與通報更新。
不過,詹爲元也說,嘉義市在民國104年率先成立線上建材銀行平臺,透過雲端技術有效媒合老屋建材再利用;臺南市則於文化園區內實體落地建材銀行提供修復資源與文化體驗;國外更有歐盟、日本經驗參照。
他認爲,臺北市在等待中央迴應的同時,先行自行評估設置文化資產建材銀行線上平臺的可行性。
文化局表示,臺北市文資建物辦理修復工程是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以原有形貌及工法爲修復原則,並經文資審查程序後,才能執行修復工程,如果文資建物有堪用的建材舊料,則仍需再使用於原有文資建物上,且具有法定文資身分的建物,尚難以作爲建材的蒐集來源。
文化局說,國內部分縣市建制的建材銀行平臺,其媒合的舊建材多使用於非文資建物修繕。北市府評估可行性,是以再利用於文資建物修復爲評估方向,且文資修復工程於實務上多委託具文資修復經驗施工廠商執行,並由廠商自行覓得修復所需建材。
文化局說,目前尚無接獲修復工程施工單位反映舊建材的需求,後續仍將持續觀察民間單位是否提出相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