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設立1300多個 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網點
過期藥品既不能亂扔,也不能亂放,那家裡有過期藥怎麼辦呢?爲消除家庭用藥安全隱患,防止過期藥品流入非法渠道,今年以來,自治區藥監局在全區範圍內選取了1300多個管理規範、信用良好、熱心公益的零售藥店,作爲穩定運行的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點,實現了轄區居民過期藥品回收網點佈局全覆蓋。
從年初開始,自治區藥監局便在全區範圍內部署開展了以“清理家庭小藥箱 守護公衆大健康”爲主題的家庭過期藥品集中回收清理行動。行動期間,各級監管部門向羣衆普及用藥安全知識,指導羣衆合理用藥,引導藥品經營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發揮零售藥店在回收家庭藥品方面的專業優勢和渠道優勢,按照“合理佈局、便民服務、擇優選定”的原則,建立了穩定運行的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點。目前,藥監部門通過健全管理機制,形成工作長效,指導定點回收藥店健全專人管理、專冊登記、專櫃儲存回收藥品等管理制度,並建立定點單位對回收藥品名稱、數量及送達人信息統一登記,監管部門定期收回、集中銷燬的過期藥品回收監管機制。
爲堅決杜絕過期藥品二次流入市場,藥監部門除開展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外,還組織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簽訂藥品安全承諾書,嚴格落實過期藥品管理等質量安全管控制度,強化誠信自律,落實主體責任。
截至目前,全區各級藥監部門組織開展現場諮詢、巡迴宣講、深入社區宣傳等活動300餘場次,回收家庭過期藥品600餘品規、30000餘盒,集中銷燬回收和藥店自查發現的過期藥品50000餘盒,查處經營使用過期藥品案件200餘件,構築起保障羣衆用藥安全的堅實防線。(草原雲·內蒙古日報記者 李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