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增人 警察須身兼多個專責隊

法務部聘僱100名「檢察官助理」,協助處理詐欺案前端作業,讓第一線警方既羨慕又忌妒。圖爲警方破獲詐騙集團,查扣證物。(本報資料照片)

爲紓解詐欺案件爆量、癱瘓地檢署偵查能量的問題,法務部成功爭取在全臺地檢署聘僱100名「檢察官助理」,協助處理詐欺案的前端作業。第一線警方對此是既羨慕又忌妒,因警政署無法新增人力,只能挖東牆補西牆,讓員警身兼多個「專責隊」,用最少人力發揮最大戰力。

2020年時,因應當時新興毒品氾濫,警政署爲打造無毒校園,讓581名保安警察限期支援縣市警局,之後歸建原單位。但警政署目前面臨保二總隊擴編案,並未對打詐再有新增專案警力。

臺北市某偵查隊長自嘲,政府覺得警察潛力無窮,可用最少人力,達到最好績效,雖然檢方也對檢察官助理的新制感到疑慮,但政府願意給錢、補人,就是好的開始。警察治安、交通勤務繁雜,每年雖有警專、特考新血投入,但任務太多,如今還要填補保二擴編方案,人力捉襟見肘。

就如同蔡政府慣以「國家隊」、「辦公室」來應付重大議題,警政署要求各縣市警局、分局,成立各種「專責隊」因應治安重點。最早是緝毒,而後有掃黑、科偵和打詐專責隊,實際上,都是在既有人力做任務分配,掃黑的也得緝毒,科偵的當然也要打詐,刑警若人力不夠,就從派出所挪調。

另名偵查隊長指出,地檢署被詐欺案件癱瘓,除詐欺猖獗、人頭帳戶修法之外,警察第一線受理太多「微罪」案,也得花時間偵辦,並移送地檢署,導致案件堆積成山,警察自己都受不了,何況偵查主體的檢察官。

既然擠不出人,各縣市警局只能自力救濟、各顯神通應付專案績效。有的分局從派出所拉人支援偵查隊,負責分析高財損詐欺案件的金流、人頭戶案件分類等,做的事就跟檢察官助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