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上漲快達門檻了!遺贈稅免稅額 最快2021年調高

民衆申報綜所稅。(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19)日公告明(2020)年綜所稅的基本稅額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2021年5月申報適用)以及遺贈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因爲物價上漲尚未達到門檻,所以皆與今(2019)年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因物價累計上漲的幅度,已經接近綜所稅免稅額調高門檻,近年可望調整;遺贈稅更是接近,預估最快2021年將會調高免稅額。

財政部解釋,綜所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據所得稅規定,每遇到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到3%就可以調整,並且依照上漲程度調整。

而上次綜所稅調整是2017年,當年累計至今的物價上漲程度,已近3%的調高門檻,因此也有望近年調高。

至於,營利事業個人免依所得稅的基本稅額規定所繳納所得稅的基本稅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的金額及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最低稅負)調整必須較上次調整時,增長10%,按照上漲的程度調整。

依遺贈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遺贈稅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而遺贈稅自2009年調整以來,物價累計漲幅已經達到9.54%,很有可能在明年就達到10%,因此遺贈稅預期最快在2021年調高免稅額。目前遺產稅的免稅額爲1200萬元、贈與稅的免稅額爲220萬元,明年繼續維持。

綜所稅明年的免稅額8.8萬元(年滿70歲13.2萬元)、標扣額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所得稅基本稅額的個人免稅額一樣維持670萬元,企業免稅額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3330萬元,爲2021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明年的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和課稅級距。(圖/財政部提供)

▼基本所得額。(圖/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