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車嗆警搶相機「我北大法律的!」 卻害媽媽也被罰6000

▲警察臨檢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姜姓男子2017年11月間,騎着母親機車行經北市承德路民權西路岔路口時違規遭攔查,還嗆員警「我是北大法律的!」意圖抓員警手上攝影機,最後除了被開單外還讓母親也被罰6000元,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未採信母子說法,判決敗訴。

判決書指出,姜姓男子2017年11月9日下午5點多,騎着母親的機車遭到員警攔查,發現他是無照駕駛,但他卻嗆聲「我是北大法律的!」要搶攝影機和相機,員警告知沒有駕照不能騎車,如果再這樣抓可能會構成妨害公務,「你自己念法律的應該知道,不可以再繼續騎車。」因此吃下罰單,連同母親也因爲「同意無駕駛執照之人騎車」被開罰6000元。

姜姓男子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並供稱不知道自己駕照被註銷 。姜姓男子母親則供稱,那段時間出國,機車鑰匙家中,並沒有特別同意兒子騎車,「而且多年沒和兒子同住,對於兒子無照騎車開罰完全不知情。」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爲,員警當時將姜姓男子攔下時有詢問車輛是誰的,「她(指薑母)有同意你駕駛這部機車嗎?」姜姓男子回答「有。」而且姜男交通違規未結件數高達13件,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被吊照,而且他一個月或一星期就會回家一次,因此也不採信薑母說法,認爲他訴請撤銷原處分爲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