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男遭驅逐出境!法院裁定釋放理由曝 移民署2作法有瑕疵

▲圖爲移民署外觀。(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鬆、黃哲民、劉人豪/臺南報導

涉嫌惡性詐欺破產及逃稅達10億元新臺幣的西班牙商人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日前被臺灣刑事局查出遭國際刑警組織列爲紅色通報犯嫌,移民署作出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並將奧納德帶上飛機,奧納德傳訊向員工求救,並緊急透過律師向行政法院提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移民署未讓奧納德陳述意見,且沒有用西班牙文記載處分文字,在執行程序有瑕疵,裁定應釋放奧納德。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移民署17日通知奧納德出席18日的強制驅逐出國境案件審查臨時會,但奧納德認爲時間過於倉促而無法準備,且會議開會前,奧納德已即時向移民署提出聲請改期書。但移民署仍於原訂時間舉行會議,並決議奧納德應強制驅逐出國,作成強制驅逐出國處分。

奧納德18日20時40分以後,遭移民署限制自由,直到18日23時50分左右,奧納德才與律師聯繫,並表示其完全不知道被強制驅逐出國原因,並被限制與員工跟律師聯繫。奧納德19日凌晨0時許傳訊向其員工表示在飛機上,將搭乘凌晨0時20分飛機離開,且人身自由還受限制,向律師說遭移民署二位轄下行政人員陪同在飛機上,並限制其人身自由,委請律師聲請提審。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開會通知於17日送達,奧納德難有充分時間準備,且奧納德以同日另有停止執行案件開庭爲由,具狀聲請改期後,移民署仍於奧納德未到場陳述意見情況下,做出強制驅逐出國決議,已違移民法規定。

另處分文字記載爲中文及英文並敘,沒有用奧納德國籍的西班牙文記載,有違應以當事人理解語文製作的規定。另移民署雖說有讓奧納德以電話聯繫家人及代理人,但另稱最後在溝通完畢後有再三跟奧納德講會讓他打電話,只是希望西班牙語通譯人員在與奧納德溝通時不要有其他人打斷這個流程等語,足認移民署於奧納德要求進行電話聯繫時,並未即時同意奧納德依規定進行聯繫。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移民署執行程序亦有瑕疵,限制奧納德人身自由即屬無據,被拘禁人奧納德應予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