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互認基金新規來了,客地銷售比例擴大至80%

21世紀經濟報道特約記者 龐華瑋 廣州報道

香港互認基金新規來了,將進一步鬆綁互認基金的客地銷售比例、轉授權、產品類型。

12月20日,證監會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業內認爲,此次《管理規定》的正式發佈,是深化內地與香港兩地資本市場合作的又一里程碑,爲互認基金髮展注入新動力。

值得關注的是,年內香港互認基金規模快速增長。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香港互認基金總規模約366億元,較年初增長超100%。

業內認爲,未來香港互認基金的發展趨勢仍然向好,互認產品規模和投資策略多元化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優化三方面規則

根據《管理規定》的定義,香港互認基金,是指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設立、運作和公開銷售,並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在內地公開銷售的單位信托、互惠基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集體投資計劃。

在行業內,香港互認基金,即香港公募基金到內地銷售,一般叫作“北上互認基金”。與之相對,內地公募基金到香港市場銷售則稱爲“南下互認基金”。

近日,證監會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形成《管理規定》。

《管理規定》主要修訂三方面內容:

一是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按照穩步有序、逐步放開的原則,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

二是適當放鬆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境外關聯機構,同時,爲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授權機構所在地限於已與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係的國家或地區。

三是爲進一步拓展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香港互認基金類型中增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可爲未來更多常規類型產品納入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更好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

在《管理規定》的原文表述是,“基金類型爲常規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指數型(含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

對於上述規則優化,易方達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指出,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後,這使得部分已達到50%比例的香港互認基金將可以繼續申購,有助於進一步提升互認基金規模、擴展互認基金業務發展空間,更好地滿足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

此外,易方達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還表示,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境外資產管理機構,有助於引進全球優秀資管機構,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在港資產管理機構將可以綜合運用集團在人才、系統、資產配置等方面的資源和優勢,提升互認基金的投資管理能力,豐富互認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更好地滿足內地投資者多元化投資需求。

年內規模翻倍

今年以來,投資者投資跨境產品的熱情高漲,場內QDII基金溢價成爲常態,不少QDII因額度緊張不得不“閉門謝客”,香港互認基金成爲部分QDII的替代品,吸引了不少投資者。

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銷售規模已經達到366億元,較年初增長了近200億元,增幅超100%。

業內人士認爲,這充分反映了內地投資者對於多元配置和跨境理財的旺盛需求。

中信建投證券指出,與QDII基金相比,互認基金有三大優點:

一是不受QDII額度限制,僅受兩地銷售比例限制,總額度上限3000億元;

二是份額豐富,很多互認基金設有對衝份額,可以對衝匯率風險;同時,大部分互認基金提供了定期派息以及累計份額的選擇,但互認基金派息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紅利稅;

三是在信息披露上,互認基金會提供月度的基金報告向投資人披露基金資產持倉的情況。

不過,目前香港互認基金也有兩大缺點:一方面目前現有互認基金數量有限,且投資區域相對集中,以亞太爲主;另一方面費率相對較高,申贖效率相對較低。

Wind數據顯示,截至12月22日,市場上共有41只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公開銷售(不同份額合併計算爲1只),涉及21家香港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從投資類型來看,包括24只權益基金和17只債券基金。

業內人士認爲,規模較大以及較受歡迎的香港互認產品在內地銷售比例限制放寬以後,有更加充足的內地購買額度來滿足內地投資者的跨境配置需求。

事實上,以往部分受歡迎的香港互認產品受兩地銷售比例限制而被迫暫時“關門謝客”。例如,因內地銷售規模佔比超過40%,易方達(香港)精選債券基金10月25日起暫停接受內地投資者的申購申請。此外,今年8月,華夏精選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也因內地銷售規模佔比超過45%而暫停內地申購。

“新規落地後,匯豐旗下互認基金有望重新釋放超500億元的可銷售額度。”匯豐晉信基金總經理李選進介紹。

有業內人士舉例,以前一隻互認基金在香港銷售規模爲10億元,那麼在內地銷售規模也只能爲10億元。但新規下,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到80%,意味着從主客地1:1的限制放鬆到1:4,即內地銷售額度可以達到40億元。

李選進認爲,新規落地後,一方面同一只基金在內地的可銷售規模增長了3倍,另一方面境外資管機構通過互認基金進入內地市場的條件也有所優化。

“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例如我們的FOF基金,利用互認基金進行全球多資產的分散配置,將有助於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體驗,或許有望在降低組合波動性的同時,進一步增厚投資組合的收益潛力。這對於內地投資者,尤其是幫助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長期穩健增值來說,可能會起到較大的作用。”李選進說。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香港互認基金是兩地互通互聯的一個重要方式,正逐步的爲兩地投資者所接受,未來可能會越來越受歡迎,未來香港互認基金的發展趨勢依然向好,互認的規模和品種也會逐步增加。應不斷豐富互認基金的品種,這樣纔能有利於推動互認基金規模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