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商旅卻翻臉 女揭機師「防疫違規」嗆:渣男我不愛
小美與擔任長榮航空機師之小帥,先至臺北市西門町咖啡廳談天后分開,同日復相約於旅館約會,嗣因故而生齟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長榮航空外籍副機師小帥(化名)是朋友,兩人於民國110年1月26日會面後發生糾紛,小美不滿而採取了一系列行爲,最後被小帥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0日。強制未遂罪2罪,各處拘役25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擔任長榮航空機師之小帥爲友人關係,其等於民國110年1月26日16時45分許,先至臺北市西門町咖啡廳談天后分開,同日復相約於商旅約會,嗣因故而生齟齬。
小美竟非法使用小帥的出勤班表,並通過IG帳號公開,違反了個人資料保護法,損害了小帥的隱私。另PO出「害羣之馬:小帥隔離期間偷跑外出,聚餐,約妹,逛街」
並公開侮辱小帥,小美於IG發佈含有小帥個人資訊的圖片,並加註「渣男我不愛」及「拒驗DNA也可判親子關係存在喔」、「小孩無法選擇自己出生,但我不認爲我沒能力給我的小孩雙倍的愛」等文字之限時動態,對其社會名譽造成損害。
小美還以恐嚇手段迫使小帥遵從其要求,否則就要向小帥的朋友、長榮航空公司及媒體揭露其違反防疫規定的行爲,造成了小帥的壓力。另外還向媒體爆料。
事後小帥向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訴訟,經檢察官調查後起訴。法院認定,雖然小美及其辯護人對所提證據提出質疑,但經過審查,證據顯示小美確實使用了相關IG帳號發佈違法內容,並進行了不當行爲。
法院指出,小美與小帥相約喝咖啡、去旅館的期間,小帥顯然仍在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的期間,則小美向小帥之主管報告申訴小帥有違反防疫規定與其喝咖啡、去旅館之行爲,毋寧系對於小帥有無違反防疫規定產生質疑並查證的一環,難認有何誹謗之情形。
法院審酌,小美利用小帥的個人班表,侵犯了其隱私權,並通過社交媒體進行公然侮辱及威脅,已違反法律規定。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0日。強制未遂罪2罪,各處拘役25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