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運匠左轉未依規定禮讓 婦人走斑馬線慘被撞飛

豐原警分局指出,豐原區中山路與豐西街口,28日中午發生一起A2交通事故案件,自小客車行駛靠近斑馬線時撞飛正在行走的王姓婦人。(豐原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昨(28日)中午12時13分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在豐原區中山路與豐西街口,發生交通事故案件,自小客車駕駛66歲黃姓男子,當時沿中山路欲左轉進豐西街當時號誌爲綠燈,與正行走於行人穿越道的70歲王姓婦人,發生碰撞事故,當時行人號誌亦爲綠燈。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以7200到3萬6000元,吊扣駕照1年。

豐原警分局指出,由於事發現場正好是人來人往大街上,目擊的民衆便立即撥打119請求協助,臺中市消防局緊急將王婦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但警方趕到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對黃姓男子開出罰單。

豐原警分局表示,警依規定施以酒精濃度測試,自小客車駕駛無飲酒情形,肇因初判爲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暫停並禮讓行人優先行走,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先行。同時,也呼籲行人在過馬路時提高警覺,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