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告知民衆來自敏感地區

日本福島食品再度叩關,擬輸入臺灣。韓國2013年也曾禁止從受損的福島核電站周圍的日本大片地區進口漁業產品,圖爲首爾市場的工作人員手持檢測儀,檢測已上架的食品。(路透)

四大公投過後,進口日本福島食品的議題再度搬上臺面,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表示,如果標示清楚且能讓民衆選擇,消基會不會反對進口,就如同進口萊豬時,主張要標示萊劑的立場一樣。至於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我國目前檢驗規定,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美國及歐盟規定的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更嚴格。

黃怡騰表示,基於食安考量,福島食品能不進口當然最好,臺灣在人文、地理上對日本的接受度比其他國家高,接觸機會多,攝入的量可能更高,就算要開放,政府應清楚標示、告知人民這是「來自敏感地區的食品」,如果有標示清楚且能讓民衆選擇,消基會並不反對進口,就和進口萊豬時主張要標示萊劑的立場相同。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嶽表示,輻射食品和福島食品是不同的,福島食品要求零檢出才能進口,否則任誰都會反對,支持政府開放進口,但這部分臺灣民衆需要更多理性的討論,也需更透明的訊息。

陽明大學食安暨健康風險評估所榮譽教授劉宗榮表示,輻射分成α、β、γ三種,日本欲排放入海的是經處理後的含氚廢水,也就是含β核種的海水,但因含量非常低,透過海中魚類、藻類進到人體後基本上就是水,也能被順利排出。但無論是何種外來物質對人體都有危害,一定要做曝露量的安全評估方法,才能知道該物質的危害程度。

陳吉仲日前表示,國內檢驗規定,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的容許量標準,乳及乳製品和嬰兒食品的碘-131、銫-134與銫-137總和分別是55貝克/公斤、50貝克/公斤;飲料及包裝水則分別是100貝克/公斤、10貝克/公斤;其他食品的2項標準則都是100貝克/公斤,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及歐盟規定的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都更嚴格。

2011年3月11日福島核災後,國內即日起禁止福島、茨城、羣馬、千葉等5縣市食品進口;另針對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茶類等9大類食品也逐批輻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