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嗆「做愛次數比你多」 女人的復仇!怒告求償結果出爐

陳女傳訊息給周女嗆聲,「信不信我跟他做愛的次數,比你跟他還要多」。(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簡姓男子與周姓女子110年3月結婚,簡男婚後卻與陳姓女子互動頻繁,2人相處如戀人一般,甚多次相約出遊,並在陳女住處發生15次性行爲。直到去年(112年)簡男想要與陳女協商分手,卻遭到威脅並以死相逼,最後於去年4月1日正式分手,但陳女仍不斷糾纏,打電話或是傳訊息等方式騷擾簡男。

陳女甚至在去年4月3日,透過Instagram傳送私訊給周女,「你不想看簡XX哦,我在跟你分享他的照片」、「應該長那麼大ㄌ不用連自己的婚姻都還要爸媽出面吧」、「你要有勇氣面對你的另一半出軌」、「我記得簡XX不喜歡拍照,可是我說要拍照的時候,他都會陪我」、「還有你信不信我跟他做愛的次數比你跟他還要多」;周女這才知道丈夫在外偷腥。

陳女去年4月8日又傳送mail給簡男,「最起碼我們還可以再打一次分手炮,大家又不吃虧對吧」、「你會來吧我感覺自己要發燒了真的好冷超冷我一直在發抖」、「冷到我已經在咳嗽你千萬不要不來還我靈魂ㄟ」。

陳女還去周女上班的地方,雙方爆發爭執,不僅要求周女須將店面讓給她當賠償,還希望周女與簡男離婚,並說是因爲周女的存在,纔會導致她無法繼續與簡男在一起。陳女還恐嚇,若不讓他們在一起,就算被抓走仍會糾纏周女。

周女認爲陳女行爲已破壞他們夫妻間的家庭圓滿、安全及幸福,因而提出請求損害賠償80萬元。法官日前判決,陳女與簡男應連帶給付周女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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