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盟 呼籲小水力發展刻不容緩
今年4月舉辦「2022山坡地小水力綠能發展論壇」,會中針對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研議回饋機制明確化,將與原民會共同制定方式。圖/陳逸格
「零碳未來」的目標箭在弦上,小水盟呼籲,「臺灣小水力(河川、山坡地)發展刻不容緩。」據悉,民國97年水利署就曾發表研究報告,指出臺灣具有水力發電開發潛力的47處地點,假設全部設立發電站,發電量可達500MW(0.5GW),還在其中11處地點進行了可行性評估。
小水盟理事長洪正中表示,很可惜之後沒有持續進行,原因是發展條件不足,當時有火力發電廠,電力來源充足,也缺乏躉購費率方面的誘因。
現在全球提倡淨零排碳,臺灣也要解決火力發電造成的空污問題,所以政府重新發展小水力發電,並提供躉購費率。
「基於過去已經浪費了14年時間,現在發展小水力可謂是刻不容緩!」對照小水力發展成功的國外經驗,發展小水力更必須團結民間力量。
洪正中說,「近期經政府關注小水力的發展後,投入小水力的業者愈來愈多,但仍舊不足,而且討論多於實際行動,流於口號。」他呼籲更多業者加入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集中民間力量來投資小水力,快速提升相關技術,以期臺灣47處具小水力電能開發潛力的地點,都能設立水力發電站。
挑戰方面,業者鹹認,「重重關隘急待政府協助化解。」洪正中指出,目前阻礙小水力發展的困難很多,包括山坡地保護、林務局環境保護、環境評估時間漫長,尤其是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使得開發小水力無法順利進展,也讓業者爲之卻步。他認同原住民得分享小水力開發帶來的相關利益,並表示在今年4月舉辦之「2022山坡地小水力綠能發展論壇」即已提出回饋機制明確化,並由原民會來制定方式,基本上已經獲得各部落同意。例如小水力在原住民區開發,每一度電回饋固定比例的金額,能源局也提出回饋金額可以加在躉購費率裡,這樣就能快速解決原住民福利問題。
另外,地方政府也有很多限制不利小水力開發,需要政府協助排除,洪正中強調,「臺灣需要保護環境,但是也需要能源,兩者之間必須求取一個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