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登山綜合險 七產險開賣

登山綜合保險統計資料

目前有多縣市均要求登山者申請入山證前,一定要投保登山險,產險因應登山者需求,在最新上架登山綜合險已多了「登山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分散登山者的登山風險,七家產險已開賣。

一般民衆從事登山活動時,如果只有購買旅行平安險是不足,產險業者表示,因爲保戶若在登山過程中發生高山症、失溫、中暑等事故時,究竟是外來突發之「意外事故」所造成;還是「疾病因素,在理賠上會有些爭議

產險公會指出,爲使登山綜合保險更貼切登山者實務需求,保險局在去年下半年曾邀集相關登山團體內政部教育部有關部會,以及辦理登山險之保險公司等共同開會研商,並蒐集相關意見,並在去年第四季完成新版「登山綜合保險」,險種類別分列爲:1.登山死亡及失能保險。2.登山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3.登山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要保人於投保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險種後,得選擇加保第三款 登山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含有「登山緊急救援費用」的新版登山綜合險,據瞭解已經在七大產險公司銷售,分別是富邦產國泰產、旺旺友聯產、新光產、明臺產、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以及兆豐保險等。

目前苗栗、臺中、花蓮和南投等縣市均要求登山者,申請入山證前,一定要投保登山險。因此,民衆在登山前可以先了解該管轄地區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是否有要求投保登山險的規定,產險業者表示,如果沒有強制規定投保,建議民衆仍然可依自身的需求規劃進行投保。

產險業者指出,登山險也有「不保事項」,除較爲常見之故意、犯罪行爲戰爭等,下列情形也屬於「不保事項」:1.被保險人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之警戒區等所發生之緊急救援費用。2.被保險人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攜帶定位器材及緊急通信設備、任意變更登山活動計劃(含登山路線範圍)、未由領隊帶領登山所發生之搜尋費用等都屬不保事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