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殯葬處集體收賄3053萬 繳回不法所得判緩刑

新北市殯葬處技工席尊德2020年起兼任領班,趁職務之便與其他20名約僱人員收賄3053萬元。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席尊德等21人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分處1年9月至2年徒刑不等、均褫奪公權2年,除1人因有前科無法緩刑,其餘人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至30萬不等。(蔡雯如攝)

新北市殯葬處技工席尊德2020年起兼任領班,趁職務之便與其他20名約僱人員收賄3053萬元。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席尊德等21人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分處1年9月至2年徒刑不等、均褫奪公權2年,除1人因有前科無法緩刑,其餘人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至30萬不等。

檢方調查,席尊德自2020年9月起,勾結其他20名約僱人員,以在火化許可證內夾有500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直接交付現金或以每具遺體 2000元乘以該月火化數量後,按月交付等方式對價,協助業者挑選特定時間火化、加快火化速度或挑出骨灰中的雜質、使火化後骨頭更完整、協助密封骨灰罈等相關火化職務。

檢方發現,席尊德收賄後,會在火化表單上對交付賄款的殯葬業者打勾註記、統計收賄件數,以利計算當日收賄金額,並將匯款暫放休息區公用置物櫃的茶葉罐內;若席尊德休假,就會由其他同事收下後將賄款放在辦公桌抽屜內貨變電箱工作手套中。

席尊德每月10日、20日、30日會邀集其他人見證計算總收賄金額後平均分配,並用鉛筆註記姓名中某字後,以橡皮筋捆綁賄款交給同夥,統計席等21人,每人收受賄賂25萬至202萬不等。

合議庭認爲,席尊德等21人雖然違法,但均爲基層公務人員,平時從事工作又是遺體火化、撿骨等一般人不樂於從事的殯葬相關工作,古有「包紅包」給殯葬人員化解厄運的習俗,但因時代變遷變成殯葬業者藉此名義形成賄賂歪風的陋習。

合議庭考量席尊德等21人受歪風影響、但犯後坦承且繳回犯罪所得,有悔悟之心,且於偵查期間就坦承自白,審理期間亦均認罪,依「情堪憫恕」減輕其刑,依貪污罪處1年9月至2年不等徒刑,除1人因有前科不得緩刑外,其餘人皆處以緩刑5年,另褫奪公權2年,繳納5萬元至30萬元給國庫。

新北民政局殯葬管理處長陳健民表示,尊重法院一切判決,且席尊德等21人在檢方起訴第一時間,就全數遭到解僱並不得再僱用,未來也會加強監督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