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稽查高風險工廠 違規最高罰10萬

新北市政府聯合檢查小組5月2日至16日執行今年上半年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稽查。(新北市消防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爲了加強轄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自5月2日至16日止,執行今年上半年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稽查,由消防局會同勞動檢查處、工務局、經濟發展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小組,針對市內20處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與19處串接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場所聯合稽查。

據統計,新北市共有477處使用六大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的場所,2022年消防局檢查次數達1720次,舉發違規109件,包括消防安檢未通過、危險物品外觀標示脫落與放置地點不符、危險物品種類與數量未依規定申報、危險性機械設備未經檢驗合格規定等,依違反消防法第15及42條,分別處以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新北市長侯友宜特別指示聯合稽查小組,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是民衆的基本需求,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永遠擺在第一位,稽查時倘發現違規場所,即予嚴格管制並要求改善,呼籲業者能善盡「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概念,平時落實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及各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止公安事故發生。

消防局長李清安表示,市府聯合稽查重點主要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改善計劃執行情形、保安監督制度執行情形、勞工工作環境安全、建築物公安申報情形、工廠登記查覈、工廠公共危險物品申報及毒化物運作列管情形等進行檢查,也一併要求列管廠商依規定申報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預防危害公安事故發生,維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