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積欠交通罰鍰健保費逾12萬 400坪土地將遭拍賣
吳男位於雲林的農地將在今年2月6日被拍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新北市1名66歲吳姓男子,因在2017年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遭到裁罰,加上各項違規及滯納燃料費、健保費,欠繳金額達12萬5000餘元,案件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吳男妻子原表示以分期方式繳納,但僅繳1期就未再繳,導致他名下1筆位於雲林縣的土地遭到拍賣,吳妻也僅無奈表示:「想怎麼執行就執行吧!」
吳男在2017年8月間騎乘機車行經臺北市士林中正路一帶,被警方攔查實施酒測但吳男拒測,遭裁罰9萬元罰鍰,警方也查出他無照駕駛,依法開單告發,但他依然故我,後來又2次無照駕駛,各遭裁罰9000元,還有一次交通違規被罰900元,另外還有滯納機車燃料費263元、健保費1萬6000餘元,總計欠繳金額達12萬5000餘元,案件被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查出吳男名下有位於雲林縣的土地可供執行,但仍先以書面催繳並通知吳男到場報告財務狀況,後來吳妻在2022年10月間主動到場說明,稱丈夫財務困難,願每月自動繳納3000元,但沒想到當天繳納後,就未再續繳,新北分署去年2月致電吳妻催繳,但對方卻稱「就是沒錢可以繳,有錢纔會繼續繳,想怎麼執行就執行吧!」
因吳男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因此新北分署囑託嘉義分署執行其名下位於雲林的農牧用地,該土地爲吳男在2005年因贈與所取得,持分2分之1,共約411.5瓶,但該土地在2006年間已由銀行聲請法院辦理假扣押查封,嘉義分署將於今年2月6日以底價131萬6800元執行第2次拍賣。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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