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臨時董事會通過員工安置方案

新光金簽署員工權益安置方案。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經理人及員工安置計劃,並已於同日公告於新光金控內網,目前除了新光銀行之外,新光金控其他子公司包括新光人壽、元富證券、新光投信及新光金保代、新光金創投和新光金控孫公司元富期貨、元富投顧、元富保代、元富創投、新光行銷的員工安置計劃已陸續通過,條件均一體適用。

據瞭解,新光金這次所通過的員工安置方案,除了給予三年工作保障期間之外,也承諾員工在合併後三年內均不會因合併,進行裁員或資遣,而在優離退條件中,對於自請退休者加發5個月平均工資,另外也給予1至2個月的留任獎金,整體來看,員工安置方案以全員留任爲主軸,留任員工在合併基準日後繼續承認年資,於留任獎金髮放日在職者將加發留任獎勵,也保留擇優空間,期望透過留任獎勵保障全體員工,同時鼓勵員工留下來繼續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