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分公司原副總涉嫌職務侵佔
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楊某劍因涉嫌以編造假合同、私刻僞造假公章和他人印章、在工程投標過程中組織多家公司圍標、串標非法侵佔公款525萬元人民幣遭公司舉報。
2019年11月,當時還在中船重工(武漢)凌久高科有限公司上班的楊某劍,找到到北京光環新疆分公司負責人,稱兩河源管理局的信息化項目很多,他和局領導關係很好能拿上項目,他自稱手上就有一個80多萬元的項目,很快就能籤合同。楊某劍說他不想在中船重工幹了,想帶着項目跳槽,事成之後讓新疆分公司給個副總的位置。在楊某劍的安排下,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負責人到阿勒泰洽談合作事宜。後來,楊某勇劍拿來4份已經蓋了兩河源管理局合同章的施工合同,來到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楊某劍稱這個項目兩河源管理局已經過會了,決定讓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來做,他代表北京光環到甲方把協議蓋上章了。當時新疆分公司負責人信以爲真,並上報北京市光環總公司領導朱雷,該項目得到了總公司的同意和支持。楊某劍要求光環公司要儘快購買材料進場施工。材料進場後兩河源管理局40%預付款才能進北京光環公司的賬上,供貨單位是楊某劍提供的北京華陽風科技公司。楊某劍稱北京華陽風科技公司是兩河源管理局的入圍單位。要求北京光環公司支付北京華陽風科技公司第一批材料款16。4萬元人民幣。楊某劍給北京光環公司提供了北京華陽風公司的購銷合同,雙方簽了購銷合同,北京華陽風科技公司同時給北京光環公司開具了發票。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支付完料款後此項目卻再無消息,而且一直未收到兩河源的預付款。
2021年,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發現問題後,分公司負責人多次找到楊某劍瞭解項目進展情況並催回款,楊某劍稱兩河源管理局項目已基本完成,受疫情影響阿勒泰地區封山不讓人員流動,劉和金等人全部封在山裡,所以進展緩慢,等疫情管理鬆些甲方就能驗收付款。楊某劍稱兩河源管理局領導表示,有可能與其他項目合併成爲大項目重新招標,北京光環公司可直接中標。
2021年12月10日新疆分公司召開清理欠款的工作會上,楊某劍還堅持說疫情解除甲方驗收後就付款。2021年12月底,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給兩河源管理局打電話後,才知道兩河源管理局根本沒有這個項目。楊某劍編造了假項目欺騙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後,沙區辦案民警找到楊某劍進行調查,楊某劍自知事情敗露。爲了掩蓋其犯罪事實,楊某劍四處託人找關係以逃避法律的制裁。2022年4月楊某劍再次找到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領導朱雷,楊某劍兩次以私人卡向公司劃款共計164000.00元以平息此事;但是楊某劍這個行爲完全證明了其僞造假合同詐騙公款的犯罪事實。
2020年,楊某劍已經到北京市光環電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任副總經理,期間楊某劍在其主管的項目投標過程中參與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爲,要求分公司負責人申請總公司給他權限讓其全權負責項目招標過程及中標後管理項目,楊某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侵佔分公司公款累計525萬元人民幣。2021年,新疆分公司發現問題後,分公司負責人找楊某劍談話,並詢問事實真相,楊某劍騙分公司負責人稱投標保證金全部交給招標公司,一直還在招標公司賬上。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與招標公司電話覈實,招標公司稱北京光環公司的投標保證金早已退回,其帳上沒有光環公司的錢。2021年12月10日新疆分公司召開清理欠款的工作會上,楊某劍仍然謊稱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公司,楊某劍稱:要想回款,必須他本人去招標公司簽字,招標公司才能將投標保證金退回公司賬上。楊某劍說等有時間去招標公司簽完字就可退回。一直到2021年12月底,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向公安機關報,烏魯木齊市沙區公安局經偵民警找到楊某劍進行調查,並於2022年2月傳喚楊某劍到沙區經偵談話做了筆錄,楊某劍私下找到總公司負責領導朱雷商量,向公司劃款總計三百零五萬元,第一筆直接轉入北京總公司公戶賬上。第二筆以後全部轉到新疆分公司賬戶上。辦理這些事情總公司領導樣某劍瞞着新疆分公司和負責人,沒有走正常辦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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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負責人約楊某劍到辦公室談話,要求楊某劍儘快退款。新疆分公司負責人告知楊某劍,若再不歸還公款新疆分公司就向公安機關報案,楊某劍怒氣沖天,從此以後不再來公司上班並失聯。
2022年新疆分公司因新的副總到任需佔用辦公室,在清理楊某劍辦公室時,現場發現了13枚假印章。楊某劍、馬某文等人用假公章與浙江時空道宇科技有限公司簽了合同,楊某劍在2020至2021年期間管理的政府項目投標和驗收過程中多次用假公章造假資料,包括兵團監獄管理局且末、南口、花橋等監獄、溫泉縣政法委信息化補點項目、阿拉山口公安局等多家政府涉密單位項目合作,楊某劍均使用自己私自刻的假公章。
楊某劍私刻公章、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款事情敗露後,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於2021年12月份就楊某劍涉嫌編造合同詐騙、侵佔公款的犯罪事實向沙依巴克區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報案後沙依巴克區公安局經偵大隊很久沒有回覆消息。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多次電話詢問、催促,歷經半年之久,沙依巴克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曾喆約談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負責人,表示光環新疆分公司和楊某劍有經濟糾紛無法受理。辦案民警私下告訴報案人,說此案金額較大,建議報案人到市經偵報案。
2023年2月,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就楊某劍涉嫌利用假同詐騙並侵佔公款到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幾天後,辦案民警把分公司負責人叫到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被告知報案人控告的楊某劍侵佔公款、合同詐騙公款、私自刻製假公章屬於個人行爲和公司內部矛盾,告知報案人和楊某劍有經濟糾紛,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對於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楊某劍因涉嫌以編造假合同、私刻僞造假公章和他人印章、在工程投標過程中組織多家公司圍標、串標非法並侵佔公款伍佰貳拾伍萬元人民幣的行爲,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公司將通過合法的途徑,一定要依法維護新疆分公司的合法權益!
以下爲北京市光環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證據部分
中船重工在兩河源管理局實施的工程簽證單
附件:2-1工在兩河源管理局實施的工程簽證單
附件:2-3 兩河源管理局對中船重工的工程暫停指令
附件:2-4 中船重工與兩河源管理局的工作聯繫單
附件:2-5中船重工在兩河源管理局實施的工程簽證單
附件:2-6 中船重工在兩河源管理局實施的工程簽證單
附件3: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3-1
附件:3-2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3-3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3-4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3-5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3-6兩河源管理局合同
附件4:北京光環向北京華陽風科技有限公司劃款財務回單、發票
附件5 :北京華陽風科技有限公司購銷合同
注:2020年8月7日划走61.2萬元,2020年11月26日、27日分別退30萬元,共計60萬元,其中還剩1.2萬元被樣某劍侵佔
附件:9-2新疆分公司向樣某劍劃附件:9-3新疆分公司向樣某劍劃款
附件10:財務回單 樣某劍向北京光環總公司劃款 250000.00元
公安機關調查後,樣某劍向北京光環總公司劃款25萬元
附件11:樣某劍於2022年找到朱雷向公司劃款3050000元(其中第一筆劃回總公司25萬元,見附件10)
附件:11-1
附件:
附件:11-7樣某劍找到朱雷向公司劃款
附件12:停職、解除書、登報聲明解除樣某劍勞動關係:
附件:12-1關於樣某劍的停職決定
附件:12-2 樣某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附件:12-3 解除勞動合同登報信息
附件13:十三枚假章拓印、公安局接收清單及鑑定意見通知書
附件:13-1 在樣某劍辦公室發現的印章
附件:13-2 沙區經偵大隊接受證據材料清單
附件:13-3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鑑定意見通知書
附件14:
附件:14-1 樣某劍、楊勇峰、馬小文等用假公章與浙江時空道宇公司籤的合同相關資料
附件:14-2 樣某劍、楊勇峰、馬小文等用假公章與浙江時空道宇公司籤的合同
附件16:烏魯木齊市沙區經偵大隊接收清單、兩河源管理局回函
附件:16-1 沙區經偵大隊接受證據清單
附件:16-2 沙區經偵大隊接受證據材料清單
附件:16-3 沙區經偵支隊受案回執
附件:16-4 沙區公安分局調取證據通知書
附件:16-5 沙區公安分局調取證據通知書
附件:16-6 兩河源管理局第一次回函
附件:16-7 兩河源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就假合同給沙區公安分局的說明
附件:16-8-1 兩河源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第二次回函
附件:16-8-2
附件17:
附件17-1: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鑑定意見通知書
附件17-2:沙區公安分局調取證據通知書
附件17-3:友好北路派出所不能結案告知書
附件18:提取現金收條
據公司員工桑賀儉說,“楊總當時比較忙,沒時間到銀行去取錢,找到我去銀行提取現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