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源 金管會將準券商作海外有價證券融資

券商要三元,金管會給一塊。券商公會其實提出三大建議案,一是外資可拿海外有價證券、外幣直接向券商擔保借新臺幣,再投資臺股,可免結匯、降低投資成本;第二是開放「分戶帳」50%的資金,作爲券商融資資金來源,第三才是國人以復委託投資的有價證券,向券商融通資金再投資海外,第一項金管會要求更完整的配套及風控措施,第二項已正式回覆「緩議」,第三項則決定開放。

開放外資以海外有價證券及外幣擔保借新臺幣投資臺股,影響極大,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券商建議只要是國內允許可受託買賣有價證券的交易所掛牌的標的,都可以拿來向券商借新臺幣,且最高可借100%,但涉及信用風險集中度管理、海外標的保管跟撥轉、融資保證金追繳及違約處理機制、如何處份擔保品等,必須請券商公會再研議更「細緻」的配套方案,纔可能進一步考慮開放。

至於分帳戶資金是投資人暫時放在券商裡的資金,隨時可能要調度、投資,不是券商的錢,若券商拿來作融資業務的資金來源,恐會有資金流動性及風險控管的疑慮,蔡麗玲表示,已正式回函券商公會此案「緩議」。

目前會最快開放的即是投資人以復委託業務投資的有價證券,向券商融通借款,再投資海外,可增加投資人的財務槓桿比率,例如已拿出1千萬元投資美國公債,再以此美國公債向券商借500萬元再投資海外有價證券,等於本金1千萬元買到1,500萬元的標的,有助提高報酬率,而券商也可賺取外幣授信的利息。

證期局表示,到7月底券商復委託投資業務的規模是新臺幣3,144.72億元,未來即可用此部位的有價證券再融通借款,增加海外投資部位,此案已洽央行同意,就等券商公會提出相關配套及風控方案,預估年底前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