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金管會:員工安置未達共識 提早送一樣要補件

▲金管會。(圖/資料室)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新新並」送件只聞樓梯聞、不見人下來,有媒體報導,由於「員工安置計劃」未與員工達成共識,導致該宗合併案無法向金管會送件申請。金管會今(12)日表示,還沒收到臺新、新光的申請合併文件,按照富邦金、日盛金案例,要先送件並無不可,只是需要補件,就得等員工安置計劃有共識後再補文件即可。

「新新並」股東臨時會通過決議已經一個月,先前兩家金控高層說,只要股東臨時會通過就會送件申請合併,到目前爲止,金管會證實還沒收到「新新並」申請文件。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解釋,按照金融機構合併法,申請書件包含合併契約書,當中有包含受僱人權益,以及妥善的安置員工計劃,並檢附與工會的會議紀錄,勞資雙方召開會議、達到共識的計劃,送件後會才審視相關書件。

到底是否與工會達到共識才能送件申請合併規定?侯立洋指出,先前富邦金、日盛金的案例來說,當時送件時員工安置計劃也沒有共識,待雙方取得共識後,另行補文件;換言之,「新新並」要送件申請合併是可以的,還是會被求補件。

至於市場傳言,補件只能補一次嗎?侯立洋說:「沒有這樣的規定,準備好就可以來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