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太子宮女會計被控作假帳 30年侵佔2900多萬香油錢

新營太子宮把帳冊交給會計師查覈,發現曾女在近30年任職期間涉利用職務之便做假帳,侵佔2900多萬元捐款與香油錢,臺南地院判她應返還該筆鉅款。圖/本報資料照

臺南新營太子宮僱用曾姓女秘書兼會計,2017年11月退休後,廟方把帳冊交給會計師查覈,發現她在近30年任職期間涉利用職務之便做假帳,侵佔2900多萬元捐款與香油錢,臺南地院判她應返還該筆鉅款。曾女喊冤說,沒有侵佔廟方財產。全案仍可上訴。

新營太子宮指出,曾女負責財務帳冊登記與會計傳票製作,廟方所有現金收入都統一交給她點收保管與登載帳冊,多年來都由她掌管廟方會計事務,直到她退休後,廟方委由會計師事務所查覈帳冊,才發現她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廟款。

廟方指曾女在現金簿餘額欄故意登載不實,從2007年到2016年短少登載的金額累計達3041萬多元,認曾女侵吞鉅款,使新營太子宮蒙受重大損失,要向她討回這筆鉅款。

然而,臺南地院審理時,曾女否認經手太子宮的現金財產,沒有侵佔廟方財產。她說,廟方帳戶結餘都有監察委員審覈把關,歷年來都未提出疑問,何以在她離職1年多後才稱廟方財產遭她侵佔。她質疑這件事是廟方前法定代理人與她,爲了太北里里長選舉競爭所用的伎倆,並非事實。

據會計師事務所查覈報告,廟方從2007年到2016年的會計帳是手工帳本,抽查發現餘額加總有誤,並以電腦會計系統逐筆重新計算,加總到2016年底的總結餘款是7690萬多元,但2016年底的銀行對帳存款只有4701萬多元,短少2989萬多元。

同時,法官傳訊廟方多位工作人員作證,均稱收到的香油錢都交給曾女,證人之間證述互相符合。

臺南地院認定,曾女爲太子宮保管現金收入之便,在製作帳冊時短少登載現金簿的餘額,將短少的差額2989萬多元侵吞入己,因而判她要給付這筆差額鉅款還給太子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