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陽光城市廣場被處罰!
來源:忻府區人民政府網
忻府區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典型執法案例
爲深刻汲取全國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堅決防範和遏制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堅決整治佔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等隱患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忻府區曝光一起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典型執法案例。
典型案例
忻州市陽光城市廣場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2024年8月31日,忻府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對北京火盾投資管理中心忻州市陽光城市廣場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場所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家家利超市堆放貨物佔用疏散通道)。
該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忻府區消防救援大隊給予北京火盾投資管理中心忻州市陽光城市廣場罰款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