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覆土鑑定 竹市府請求限期出具報告遭駁
新竹市府擬自行移除新竹棒球場覆土,但巨佳營造商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暫停移除並先進行鑑定。竹市府日前向法院請求巨佳委託的鑑定機關限期出具報告,遭新竹地院駁回。
對此,截至記者發稿前,新竹市政府未迴應。
新竹市政府原訂今年4月自行移除新竹棒球場覆土,但巨佳營造商3月間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暫停移除並先進行鑑定。新竹地方法院3月底裁定,准許由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勘驗並鑑定覆土是否符合結構安全等事項。
根據新竹地院8月6日的裁定書指出,竹市府爲避免巨佳及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一再拖延,導致聲請保全證據期間無法進場移除覆土,因此向新竹地院請求補充裁定,命該公會於今年9月2日前出具鑑定報告。
法官認爲,巨佳3月底收受法院裁定後,4月底就向鑑定機關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提出鑑定申請,此技師公會收案後展開相關流程,7月已函送擬定工作計劃及費用明細表供巨佳及市府表示意見,巨佳已繳交鑑定費新臺幣416萬4000元。
法官認爲,未見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有刻意延宕或鑑定流程不符專業之處,且該公會已擇定於8月8日現場會勘,且表明會勘後尚需擇期檢測、取樣等,院方無法源依據可限制鑑定工作天數,駁回竹市府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