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安全 用路觀要對

今年第一季行人死亡高達119人,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16人,上升近16%。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去年五月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四大面向推動十九項行動方案,結合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完善行人通行環境、建立正確用路觀念,全力改善行人交通安全。但從最新功能之「道安儀表板」的表列重點觀察指標,今年第一季行人死亡高達一一九人,與去年同期增加十六人,上升近十六%;行人路口死亡增加二人,上升近四%;高齡者行人死亡更增加十八人,上升廿六%。

爲何政府這麼努力改善行人安全卻效果不彰?「建立正確用路觀念」無法落實是關鍵原因。根據分析,行人事故死亡肇因主要爲「行人違規」,臺中市今年第一季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十七件,其中十件因「行人違規」導致,肇因以未依規定穿越車道及闖紅燈爲主。因此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應注重在如何建立用路人正確的交通行爲。

我們是右行國家,理當靠右行,但行人應靠右或靠左走?過去就引發許多討論。媒體也曾大幅報導行人要面對來車,行人靠左比靠右走安全六倍。網路上常見「馬路左右兩側都可逆走,沒有行人靠右的規定」、「小時候教要靠右走,所以大家幾乎都順走,後來有研究說逆走比較安全」等,只適用在無行人空間的道路…等不完整且似是而非的訊息。

交通部當時表示,法規是靠邊走,靠左或靠右都可。但是靠左邊走時,比較能夠知道對面來車的狀況。因此用路人在不清楚適用交通環境下,感到無所適從,在人行道及路口行穿線靠右走或靠左走的比例幾乎相同,行人間與自行車因正逆向在人行道及行穿線之動線就容易衝突打結,造成紅燈行人仍在過路口及在人行道自行車對向衝撞行人等安全風險。即使臺北市在臺北車站前的忠孝西路路口行穿線加大幅度並畫設靠右行走的指示箭頭,仍少人遵守。這種缺乏秩序的交通亂象,造成民衆無法自覺交通安全風險,自然容易造成事故。

目前行人因在人行道靠左行,常在路口左側過行穿線,在無號誌化路口,或沒有左轉專用號誌或行人保護時相的號誌化路口,當行人走到路口下半段,以爲已安全而沒有回頭注意有無左轉車輛,當左轉車輛疏忽未注意行人通行,容易造成嚴重事故,從目前各縣市這類型行人事故死亡案例偏高就可驗證。反之,如行人在路口右側過行穿線,因在路口前半段較警覺時遇到左右轉車輛,就容易注意、減少危險。

建議交通部,交通工程應明確規範在專用人行空間如人行道及路口行穿線,行人應儘量靠右行並以指向標線提醒;在缺乏人行空間的道路,行人應靠車道左邊行並面向注意來車。並以其適用交通環境分別全面加強宣導教育,在宣導一定期間後,對於在人行道逆向行駛的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開始取締,以維持交通秩序,有效改善混合人車流促進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