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不副署 仍然是賴政府的選項嗎?

▲憲訴法覆議案必然會被推翻,這是預期會發生的事,爲什麼府院還要大費周章,白走一趟,令人費解。(圖/記者湯興漢攝)

● 游盈隆/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

爲反制在野黨聯手通過的憲政訴訟法修法,行政院1月2日經院會決議提請立法院覆議,並經總統核可。1月10日立法院院會針對覆議案進行表決,結果以62:51否決。接下來,總統必須依據憲法在十日內公佈這項法律。

覆議案必然會遭到推翻 爲何府院要白走一趟?

憲訴法覆議案必然會被推翻,維持原決議,這是113位立委事先都預期會發生的事,爲什麼府院還要大費周章,白走一趟,浪費執政光陰,令人費解。

覆議是行政院制衡立法院的重要憲政手段之一,但除非行政院有相當的把握可以經由覆議過程改變原決議,否則不會輕易動用;因爲覆議不過,對行政院長的威信肯定是有傷害的。

再者,府院一旦啓動覆議程序,照理說必採取相應的動作,與在野黨領袖進行政治溝通、協商,不管是檯面上或檯面下,不會甚麼都不做,坐等表決時間到,結果是再遭一次挫敗、一次羞辱、一次打擊。何苦來哉?

最近這半年多來,府院相關人士常把憲政救濟掛在嘴邊,顯示執政當局在國會藍白聯手下一直居於劣勢,無法做出任何有力的反擊,尤其在十月7位大法官卸任後,憲法法庭停止運作,即喪失整體制度結構的優勢。

▼最近這半年多來,府院相關人士常把憲政救濟掛在嘴邊,顯示執政當局在國會藍白聯手下一直居於劣勢,無法做出任何有力的反擊。(圖/記者屠惠剛攝)

執政當局 還剩下多少反制手段?

覆議失敗後,執政當局還剩下多少反制的憲政手段可資運用?這不外三個,提請釋憲、暫時處分及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公佈的憲訴法。

前兩項,有極大時間壓力,遠水救不了近火,只有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拖延一點時間,但那將激發朝野更大的對立與衝突,絕對不是正當且正確之舉。至於近日行政院傳出有所謂「預防性權利救濟」之說,實乃高山滾鼓,不通之論。

行政院長卓榮泰會孤注一擲,用不副署的方式來對抗立院多數所通過且總統公佈的法律案嗎?我個人期期以爲不可,但從種種跡象看來,這個可能性尚未被排除。

畢竟民進黨內戰狼當道並非一朝一夕之事,柯總召的大罷免倡議,和12月初立院黨團「小編挺南韓戒嚴文」,一脈相承,並非偶發或獨立事件。民進黨內躁進的盲動主義力量短期內受挫,不表示就消失無蹤。

如果說,窮盡一切可能的憲政手段與方法仍無法抗衡國會藍白同盟,那就應該認帳,這一局先吞下去,然後改弦更張,另闢蹊徑,追求下一仗的勝利,而不是死纏爛打尋求更大的衝突,與在野力量同歸於盡、相互毀滅。

賴總統不接納柯總召大罷免行動倡議,展現國家領導人的高度與智慧。人民望治心切,接下來應嚴肅考慮以「大溝通、大和解、大改革」迴應社會殷切的期待,爲鬱悶的臺灣政局帶來新的希望,這纔是爲政之道。

▼總統應嚴肅考慮以「大溝通、大和解、大改革」迴應社會殷切的期待,爲臺灣政局帶來新的希望,這纔是爲政之道。(圖/總統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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