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器沒找到 證據力仍弱
高雄連環殺人分屍案,撈獲的屍塊僅比對出其中一名被害人,且兇器尚未尋獲,證據力仍薄弱。記者林保光/攝影
「不論屍塊或兇器,警方只能補強證據和相關證據做連結」。律師李茂增點出,警方仍要持續打撈屍塊補強證據,但也不見得非要找到屍體,實務曾發生沒找到屍體,最後犯嫌還是被依殺人罪定罪的案例。目前最重要是證明兇嫌殺人動機,從此方面突破,案情纔會明朗。
一名資深檢察官說,若能找到兇器「就有一刀畢命的證據」,讓兇嫌無法狡辯,但目前這起連環殺人分屍案尚未找到作案兇器,仍需有證物才能認定,實務上院檢還是能依照「間接證據」推論事發因果,但也容易成爲被告攻防的破口。
他指出,通常檢察官會持「情況證據」,例如依據行兇現場、遺體狀況、血液噴濺等推論行兇過程,鄰居的證詞等,也都能作爲證據。
資深刑事警官則認爲,目前雖未找到三名被害人完整屍體,但被害人消失在張介宗住家是事實,警方仍可從監視畫面、部分屍塊、被害人遺失的金飾、手機等證據,以及生物跡證等科技偵查技巧,拼湊出犯嫌殺害分屍被害人的犯罪行爲,加強還原涉案犯罪事證,日後要讓法院將張男從重量刑,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