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6年花300萬律師費 喊話韓國瑜提高「加重誹謗」罪刑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藝人徐乃麟被控指使李姓女會計僞造90萬元支票,經檢察官調查後,這張票是女子曹小均爲了幫朋友蔡曜丞擔保借款所出具的支票,認爲徐、李並無犯罪,處分不起訴,徐乃麟得知後,16日到臺北地檢署反控曹、蔡分別涉嫌僞證與誣告罪,並指2人「太壞了」,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提高加重誹謗的罪刑。

▲徐乃麟控告曹小均、蔡曜丞誤告與僞證罪。(圖/記者劉昌鬆攝)

徐乃麟向媒體表示,他2015年借1000萬元給曹小均(原名曹米芳),至今還差了快100萬元沒還齊;2015年,再借了90萬元給當時的大龍蝦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原名蔡志龍),也是到現在沒還款,沒想到2018年間,曹、蔡等人開始透過媒體指控徐乃麟,涉嫌假賣屋真詐財等不實言論。

徐乃麟說自己在演藝圈42年,做最錯的事情,是飆罵唐從聖,「我徐乃麟從來沒有狗屁倒竈的事情,你們(指曹小均、蔡曜丞)毀我名節,我借你們錢不要了,還來告我僞造有價證券,天理何在?」,徐乃麟並說自己從2019年跑法院到現在,6年花了將近300萬元律師費,「爲了什麼,因爲這些人夠壞。」

徐乃麟解釋,這次他和女會計被控涉嫌僞造有價證券,是因爲蔡曜丞想借90萬元,拿了曹小均的公司大小章到徐乃麟公司,以怕寫錯大寫數字爲由,請徐乃麟的女會計幫忙代筆填金額、日期,事後曹小均指控支票遭僞造,但檢察官根據LINE對話及確有匯款90萬元紀錄,認爲這張支票就是擔保用,會計填寫借款相同的金額等內容,主觀上沒有犯意,處分不起訴。

徐乃麟爲自己公司的女會計惹上官司感到不捨,更對曹小均、蔡曜丞等人說他收買檢察官等事感到不滿,徐乃麟呼籲韓國瑜院長和立法院,「提高加重誹謗的罪刑,就像詐欺罪一樣,話比刀利啊」,並在16日由律師陪同,先行控告曹、蔡分別涉嫌誣告及僞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