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押2個月 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要在看守所過清明
▲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貪遭羈押,羈押期將滿,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續押2個月。(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因爲涉嫌圖利廠商收賄,遭羈押看守所,但這個月19日羈押期將滿,臺北地檢署上個星期向法院聲請延押。14日下午2點30分臺北地院召開延押庭,合議庭裁定續押2個月,也就是說林錫山恐怕得在看守所過清明。
另外同樣被裁定延押的還包括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立法院秘書長室科長陳亮吟。至於原本也遭到羈押的網遠科技總經理林明玉,因改口認罪,獲得檢方聲請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候傳。
林錫山被控利用主導立法院資訊處採購標案,從2011年開始到2015年,多次泄漏標案資料,甚至替網遠量身打造標案。避免遭檢調盯上,雙方聯絡時,皆以「蝴蝶蜜蜂」、「大黃蜂」等代號互稱。並且利用林錫山搭乘高鐵之便,在列車上和李保承「不期而遇」交付700萬元賄款,另有343萬元賄款則由李保承直接帶進立法院林錫山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