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警眼力好 連2天查獲違規車輛懸掛假車牌

臺南市學甲警分局學甲所警員丁冠博這周連續查獲2輛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其中一輛是重達20噸的大貨車。(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臺南市學甲警分局學甲所警員丁冠博,之前擔任過偵查佐,眼力好、敏感度佳,這周連續查獲2輛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其中一輛是重達20噸的大貨車,該車駕駛不僅懸掛他車號牌行駛,還沒有大貨車駕照,警方除了依法舉發重罰外,也將車輛拖吊至分局保管。

丁員本月23日下午3點半多在學甲區中正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貨車竟懸掛白底綠字的大貨車車牌,立即上前攔查確認是他車車牌。

隔天上午10點多,他在學甲區中華路一段又發現一輛20噸重大貨車車牌很可疑,僅車頭有掛上車牌,車尾無,經攔查後發現該車不但已逾檢註銷,還懸掛他車號牌行駛。

警方表示,無照駕駛大貨車可處6萬元,另提供車輛的車主也要罰6萬元;此外,使用他車牌照將被裁罰1萬800元,牌照供借他車使用則裁罰5400元,交通違規的代價可謂損失慘重。不過,罰錢事小,若因此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纔是真正罪無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