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今協商 諮商心理師全聯會盼提高薪資留住人

立法院教委會日前進行「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逐條審查,今天朝野協商。本報資料照片

「學生輔導法」睽違10年總算重啓修法,今天在立法院舉辦朝野黨團協商。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政府重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內專輔人員流動率高的問題,希望提高薪資待遇,避免接受處遇性輔導的學生總是在換專輔人員。

校園目前採「三級輔導」措施,指學校依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發展性輔導包括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等措施;如果無法有效滿足需求,介入性輔導可則提諮商、小團體輔導等輔導方案。 若仍無效協助時,則由處遇性輔導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專業服務。

副理事長許瑛玿說,輔諮中心是三級輔導架構下,處遇性輔導的關鍵單位,應於修法上給予專輔人員薪資待遇的改善,以免學生總是在換專輔人員。專輔人員需要同時與個案及其所在的系統分工合作,處遇困難的個案上尤其挑戰,但身處在與學校教師組成的工作團隊內,專輔人員卻是約聘且薪資最低的。

許瑛玿表示,專輔人員心理師起薪,沒有考量需要一整年1500小時專業培訓及高考專業技術人員證照才能擔任。再者,專輔人員薪資的天花板只有5萬多元,卻要面對整個縣市最困難的學生。她以碩士畢業國家高考合格的心理師爲例,不只起薪低,只要工作6年就會達到薪資天花板,這是造成資深心理師高度流動率的主要原因。

常務理事林上能說,不少心理師在累積一定資歷後往往轉至社區執業或開業,導致輔諮中心經常面臨專輔人員年資平均不超過5年。不少需要處遇性輔導的學生,經歷上無力負擔前往諮商所,因此希望可以改善不合理薪資制度,才能照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