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基本調幅1.26% 大專5月底前報部審議

教育部近期公佈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爲1.26%,加計前一年度調整,最高可調漲2.5%。(資料照 林志成攝)

教育部近期公佈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爲1.26%,加計前一學年度未調整,最高可調漲2.5%。有要調整的大專須在5月底前申請,由各方代表組成的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

現行學雜費調整機制,由教育部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覈算,110學年度計算出的基本調幅是1.26%,是近4年最低的一次。

109學年度基本調幅爲1.4%,依照規定,去年未調漲的大專,今年可加計申請,但每年度調整上限爲2.5 %。去年受到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沒有一所大專提出要漲學費,因此今年各校都可申請調漲2.5%。

另外,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0 條規定,符合具有完善之助學計劃、學雜費調整支用計劃、資訊公開程序研議公開程序等條件的大專,可申請放寬基本調幅到1.5倍。但教育部表示,過去5年都沒有學校在審查後,符合這項條件。

大專預計於5月31日前提出申請案,教育部將先確認各校是否符合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的申請案,預定於7月中旬前公告審議結果

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的計算公式爲3項指標加權,其中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佔30%(110學年度爲負0.23%,以下皆爲110學年度數據),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1.55%)、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2.26%)各佔35%。(編輯方沛清)1100504